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丘北县发放2015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2132万元 丘北县深入贯彻国家和省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政策,严格执行《云南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管理办法》(云财农〔2014〕212号)规定,按照县级公共管护费每亩4.5元、林权所有者补偿费每亩10元的标准进行补偿。截止2015年7月27日,共发放森林生态效益补贴资金2132万元,涉及面积150.35万亩。其中:国家公益林补偿资金1913万元,涉及面积135.27万亩;省级公益林补偿资金219万元,涉及面积15.08万亩。通过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政策的实施,对森林生态效益价值的承认,为生态建设提供资金保证,对实现我国森林资源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强力保障,促进林业功能从单纯提供木材资源向提高生态效益,社会综合效益转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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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录入:dkj 责任编辑:dkj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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