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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 扎扎实实办理好人大代表建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 ——在2008年人大代表建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交办会上的讲话 副县长 程 军 ( 各位领导、同志们: 经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研究决定,今天召开2008年人大代表建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交办会。这是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总结2007年人大代表建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安排布置今年的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下面,我讲两点意见。 一、2007年人大代表建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情况 2007年,县人民政府共收到县人大常委会转来代表建议案98件,收到县政协委员提案86件,大多数承办单位都能在法定时限内答复代表和委员,面商率均达到90%以上,办复率均达100%。建议98件,已解决和正在解决40件,占办复总数的41%,列入和争取列入计划29件,占办复总数的29.5%,因财政困难不能解决29件,占办复总数的29.5%,政协委员提案86件,已解决38件,占办复总数的44.3%,列入计划和正在解决27件,占办复总数的31.3%,因条件限制不能解决21件,占办复总数的24.4%。总结2007年的办理工作,有四个方面的特点值得肯定: 一是提高认识,加强领导。2007年“两会”后,县人大、政府、政协召开了高规格的建议和提案交办工作会议,就严格坚持办理标准、落实办理工作责任,确保办理质量和实效提出了明确要求。办理过程中,县政府各位领导定期听取工作汇报,了解办理工作进展情况,亲自协调解决具体问题,县政府办公室把办理任务分解到各有关部门,明确督办领导、督办人员和承办责任人,确保了办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是健全制度,规范办理。各承办单位认真执行有关建议和提案的办理规定,建立健全了办理制度,不断强化办理流程管理。各承办单位把办理工作作为“三力”建设主题实践活动的具体体现,将办理工作列入本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定承办领导、定承办机构、定承办人员的“三定”办理制度,做到既有领导负责,又有具体股室和专人承办,使办理责任得到了较好落实,取得了很好的办理效果。县政府办公室严把政策关、业务关、程序关、格式关、文字关,确保了办理的质量。 三是强化督查,狠抓落实。县政府人大代表建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督查办公室把抓重点、促落实贯穿于整个办理工作的始终,按照承办任务的多少,建议、提案的性质进行分类,明确办理要求。对交通局、水务局、教育局等承办任务较重的单位,采取电话催办、上门督办等形式进行督查,保证办理质量。 四是坚持面商,赢得理解。各承办单位把办理工作作为转变职能、改进作风、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实际行动,采取集中和单独面商方式,加强与代表、委员的沟通联系。各承办单位抽调专人,深入走访,面对面征求代表、委员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增强与代表和委员的互动,促进了解,推动工作,受到代表、委员的一致好评。 总之,在过去的一年里,我们的办理工作是卓有成效的,大多数代表和委员是满意的,这些成绩的取得与各承办单位的努力是分不开的。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到存在的问题:一是极少数单位对办理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工作比较拖拉、办理质量还不够高,对能够解决的问题,解决得还不够彻底;对正在办理或列入规划逐步解决的问题,抓得不紧,进度缓慢;二是办理程序还不够规范。有的承办单位对不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的建议提案,不按规定时限要求提出转办意见,造成二次交办延期。对一些涉及面广的建议和提案,主办单位没有与相关单位很好的衔接沟通,单纯从本单位职能出发给予答复,影响了办理质量和效果;三是部分承办单位存在答复文稿不规范、行文内容简单、敷衍了事随意应付现象。同时,有的承办单位没有按照要求对办理情况进行分类标注;四是办理方式还比较单一,尤其是现场办理、面商办理开展得还不够。对于这些问题,必须加强学习、提高认识、采取措施、认真整改;五是少数部门不能按时完成办复工作,存在延期、超时不答复情况,影响了建议案、提案的整体办理进度和效果。 二、2008年建议案和提案办理工作的具体要求 今年,县人民政府共收到县人大常委会转来代表建议260件,收到县政协转来委员提案151件。这些建议和提案是代表和委员经过认真调研、征求意见和反复论证后提出的,主题突出,内容充实,涉及全县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其中有对政府决策的献言,有对部门工作的建议,还有对热点问题的呼吁。会后,各承办单位要尽快安排,抓紧办理,确保办理质量。总的要求是, (一)进一步提高对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办理好建议案和提案,是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是对广大人民群众最大的负责,各级各部门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统一思想,统一认识,把办复工作列入本部门的重要议事日程抓好、抓实;办理好代表建议案和委员提案,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客观需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分布在各条战线,与群众接触最广泛,社会实践最具体,各种生活体验最深刻,他们的真知灼见,是各级政府科学决策必不可少的依据。应该说,通过建议提案反映社情民意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信息渠道,建议案和提案的办理过程也是了解民情、倾听民声、集中民智,促进政府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过程。因此,对建议提案,必须高度重视,积极采纳,科学运用,使之成为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民意基础,成为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实践基础;办理好建议案和提案,是构建和谐丘北的重要内容。构建和谐丘北不仅需要树立和谐的理念,更需要付诸行动。各承办部门要站在“利为民所谋”的高度,用实际行动努力使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得到妥善协调,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得到正确处理,社会公平和正义得到切实维护和实现。随着改革的深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的确立,协调处理各方面利益关系显得尤为重要。办理建议案和提案是对政府实施宏观调控政策的调节和补充,是对各层面利益关系的调整和干预,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各承办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办理工作,使这一重要渠道充分发挥作用;办理好建议案和提案,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迫切要求。我县是个农业大县,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主战场在农村。我们一定要紧紧抓住和利用国家推进新农村建设的政策机遇,切实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在建议案和提案中涉及“三农”问题的比重每年都很高,这充分反映了我县农村确实有许多问题需要解决,我们要紧紧围绕特色产业建设,重点抓好关于加快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改善农村基础设施的建议案和提案的办理,为推进有丘北特色的新农村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切实加强对办理工作的领导 近年来,各承办单位对建议案和提案办理工作越来越重视,采取了不少措施,解决了不少问题,成绩值得肯定,但由于受各种因素的制约,对有些问题,代表、委员年复一年提,年复一年得不到很好解决,导致代表、委员积极性受挫,究其原因,从客观上讲,是财政困难,条件限制所致,从主观上讲,是部分承办单位领导对办理工作认识不到位导致有些可以解决的问题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到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案、政协委员提案是各级各部门接受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政府工作实施法律监督和民主监督的有效形式,也是保持与群众密切联系的重要渠道。各承办部门做好办理工作既是对代表和委员负责,也是对履行本职工作的检验,更重要的是对群众负责,而办理工作能否落到实处,按时完成任务,关键在于承办单位对承办工作的熟悉程度和工作力度。因此,各承办单位的领导班子和主管负责同志,必须把办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而不能当作一般的政务和事务性工作对待。主管负责同志要坚持亲自部署、亲自参与办理、亲自走访代表、委员,要把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建议案、提案,抓在手上,亲自参与,及时予以指导,在办理中至少要听取一至两次办理工作情况汇报,认真研究解决办理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对于本部门承办的建议案、提案,要召开专门的交办会议,明确谁主管,谁主办,提出具体的办理要求,夯实责任,负责到底。要做到交办有人接,层层有人管,事事有人办,件件有着落,确保“三率”(办复率、面商率、满意率)达到100%。 (三)不断创新办理方式 各承办单位要认真总结工作经验,积极探索办理方式,力求在创新上有所突破,办理工作更富有成效。一是采取现场办理。具体要求是:凡承办量在5件以上的承办单位,至少要组织1次现场办理。现场办理要认真筹划,精心准备,注重实效,不追求场面,不搞形式主义。二是加大联系沟通和调查研究的力度。积极采取“走下去、请上来”的方式,直接与代表和委员进行交流。不要怕麻烦,不要怕路远,也不能以联系不上为借口。必须保证先面商再书面答复。同时,要把调查研究贯穿于办理工作的始终,不要闭门造车,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了解代表和委员提出建议提案的初衷,找准问题的症结,弄清解决问题的最佳途径和方法,增强解决问题的针对性和时效性。三是提高解决问题的质量和效率。要从实际出发,区别不同情况,分类办理,要把着眼点放在抓落实上。能够解决的要及时解决;条件尚不成熟的要列入议事日程,创造条件逐步解决;由于客观原因不能解决的也要认真参考借鉴,并把国家的相关政策向代表和委员解释清楚,争取代表和委员的理解和支持。 (四)加强沟通与联系 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代表着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阶层的意愿,掌握实际情况,了解群众需求,加强与代表、委员的联系沟通对于做好办理工作非常重要。各承办单位要通过电话、信函、走访、座谈等直接或间接的方式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和交流,听取代表、委员的意见和建议。今年,要进一步做好走访工作,重点建议案和提案,必须件件走访;承办任务较少的单位,力争走访到每一个代表或委员;承办任务重的部门要列出走访计划,尽可能通过扎实有效的走访工作,把代表、委员反映的问题办实、办好。同时,对涉及到几个部门的重点建议案和提案,主办单位要积极与协办单位沟通联系,协办单位要大力支持主办单位,切实解决好重点建议案和提案的办理工作。 (五)进一步规范办理程序 近年来,办理工作已逐步走上规范化办理轨道,但仍然存在答复文稿格式不规范、转办不及时等一些问题,影响了办理工作的质量。各承办单位一定要重视这些问题,要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改进。在此,我对办理程序再次进行明确,首先是受理,各承办部门把建议和提案领回后,要召开会议研究所领建议和提案是否都属于本部门办理的范筹,对不属于本部门办理的,要在10日内退回县政府人大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督查办公室重新进行交办,如不按期退回重新交办的,则视为受理。其次是办理,一是各承办部门要召开会议进行研究,确定办理方式、办理人员和办理时限;二是进行走访和面商,在规定时限内对代表和委员进行走访和面商,寻求最佳解决方法;三是答复,各承办部门在开展面商的基础上,由办公室拟出答复文稿,送本单位领导审核后再送县政府办公室把关,县政府办公室把关返回后才能正式行文答复代表和委员,答复稿要在右上角按解决和正在解决(A)、列入计划(B)、不能解决(C)进行分类标注。四是送达,答复稿印制后,加盖本单位公章,分别送人大办、政府办(送政府办的答复稿件要附电子文档)和政协办及代表和委员,可采取信件送达和亲自送达。 (六)加强督促检查 为促进办理工作,县人民政府设人大代表建议案和政协提案督查办公室在县政府法制办,县人大代表建议案和政协提案督查办公室要定期和不定期对各部门承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确保各承办部门按时完成任务 各位领导,同志们,人大代表建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到政府的形象和威信,直接关系到党群和干群关系,各承办部门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求真务实,狠抓落实,不断提升政府系统对建议案、提案办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让代表、委员满意,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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