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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dmin    政务公开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2-2-22

丘北县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丘北县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省工信委关于编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文件的通知》(文政办发〔20124号)要求,由丘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编制。报告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六部分。

   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概述

(一)加强领导,理顺工作机制丘北县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充实调整了以分管政府办工作的副县长担任组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担任副组长,县监察局、人社局、司法局、公安局、档案局、文广体局等部门为主要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电子政务中心,并在县政府办公室设立信息公开办公室,明确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具体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同时,明确各相关单位职责,细化目标任务,要求各相关单位定期报送工作开展情况,适时分析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工作机制,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和县电子政务中心多次召开工作会议和现场会,专题研究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在政府重点工作中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为重点工作。各乡(镇)、各部门都成立了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制定了年度工作方案,指定专人负责日常工作。教育、卫生、计生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部门和公共企事业单位,都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通过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新闻见面会、新闻媒体等载体,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组织推进方面形成了机构专人分管、工作专人落实的工作格局,为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简政放权,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为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精减行政审批事项,丘北县人民政府组织对县级部门实施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共清理行政审批事项293项,其中,县级部门行政审批事项237项(行政许可133项,非行政许可104项);中央、省垂管部门行政审批事项56项(行政许可20项,非行政许可36项)。中央、省垂管部门行政审批项目只作公布不列为清理的范畴。经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保留县级部门行政审批项目73项,其中,行政许可69项,非行政许可4项;确认合并后转为服务项目的行政审批项目46项。精减率达70%。现已对上述保留、确认项目在政府门户网站上予以公布施行。 

(三)便民利民,推进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顺利实施。按照全省政府自身建设工作相关要求及全州深入推进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现场会精神,我县高度重视,县政府召开常务会研究,县委召开常委会讨论,全面启动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工作。2011年,全县累计投入资金533万元,建成1个县级政务服务中心,30个涉农部门为民服务中心,12个乡级为民服务中心,99个村民委(社区)为民服务站,覆盖县、乡()、村()三级的政务服务体系已全面建成并收到实效。其中,74个村民委(社区)为民服务站已接入网络并开通运用“农事e网通”网络协同办公系统,占全县村民委(社区)的74.6%。开通“农事E网通”服务事项259项,其中,行政审批111项,非行政审批事项52项,其它管理服务事项96项。2011年,通过政务服务中心和各级代办点实现网上累计接件6152件,办结审批服务事项3958项,办结率为64.33%。按为群众办一件事节约120元的成本计算,共为群众节省47万元。

(四)狠抓落实,推进阳光政府四项制度顺利实施。2009年以来,县人民政府按照省、州人民政府的要求,决定在全县组织实施重大决策听证、重要事项公示、重点工作通报、政务信息查询等阳光政府四项制度。一是切实抓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1)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做好全省统一公开平台的建设工作,积极与省州电子政务网络管理中心协调,开通了丘北县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并建设子站点62个。同时,将政府信息公开与“阳光政府四项制度”、政务公开等工作结合起来,积极拓宽信息公开形式,充分利用各单位原有的展板、服务热线等载体,对政府信息进行公开,部分单位还购置了电子显示屏、触屏查询机等设备,方便群众查询信息,扩大公开面。2011年,全县利用网站、展板、电视等各种媒体公开或更新政府信息13868条,并根据工作实际,实时修订、补充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内容全面真实、及时准确,有效保障了公民的知情权。(2)认真开展96128政务信息查询专线工作。全县共51个部门接入了96128专线,安装电话51部,设置专线电话联络员69人,负责96128专线转接电话的接听工作。2011年,96128政务信息查询专线共转接各类电话93次,转接成功65次,满意率90.77%。(3)加强政务信息网络查询系统的管理工作。制定和完善政务信息网络查询系统管理制度,严格要求县级各部门,每日上、下班检查网络查询系统,在第一时间内对系统提交的查询进行处理,并通过系统自带的超时统计功能,加大对各部门的监察力度,坚决杜绝超时办结现象的发生。2011年,政务信息网络咨询(查询)66人(次),已经全部按时办结。(4)加大主动公开载体建设工作。进一步加大丘北县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目建设力度,完善网站功能,按照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要求调整网站栏目结构,同时,依托全省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平台及各单位展板、黑板报等载体,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二是认真做好重要事项网上发布工作。自实施阳光政府四项制度以来,全县共有50个部门发布信息1163项,其中,发布重大决策听证11项,重要事项公示315项,重点工作通报837项;2011年,全县累计共有50个部门发布信息410项(发布重大决策听证1项,重要事项公示131项,重点工作通报278项)。

(五)完善制度,统一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条例》实施以来,我县一直坚持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制定了丘北县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公开时限制度、信息发布制度、保密审查制度、信息年度报告制度、信息举报调查制度、信息获取救助制度、信息公开保障制度、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制度、信息公开考评制度、责任追究制度、信息公开协调会议制度等13项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并以《丘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丘北县政府信息公开管理规定的通知》(丘政办发〔200878号)文件下发到各级各部门,要求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建立健全本单位相关制度,在政府信息公开的全面性、真实性和制度化、规范化上下功夫。目前,各单位相关制度已全部建立,通过各项制度的建立健全,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程序。同时出台《丘北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评议考核办法》(丘政办通〔200852号)文件下发各部门执行,并于每年对各乡(镇)、各部门进行考核,建立了奖惩机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内容。2011年,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概况类、人事管理类、政策法规类、决策类、工作动态类信息 1140条。

    (二)公开形式。全县已形成县电子政务门户网站、新闻见面会、档案馆、公共图书馆等多层次、全方位的主动公开渠道,努力满足人民群众获取和利用公共信息资源的需求。

    1.县电子政务门户网站。我县把县电子政务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2011年,丘北县电子政务门户网站总体运行情况良好,共发布或更新各类信息779条,上报684条,被州级政府网站采用60条,整站点击19.39万次,日均点击532次。信息发布量比上年全年的746条增4.4%,州政务网采用的比上年全年50条增加20%,点击量比上年同期的20.37万次减少4.8%,日均点击量比上年的562减少5.3 %

     2.新闻见面会。2011年,全县共召开5次新闻见面会,通过新闻见面会、通气会等形式,围绕县委、政府中心工作及全县开展大型宣传文化活动,不定期向社会公布,让市民和外界及时掌握和了解我县的工作重心和举办的大型宣传文化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3.其他公开渠道。根据我县实际,在档案馆、图书馆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查询点,将相关文件“上架上网”,面对社会公众,提供集中适时的政府信息查询。部分乡(镇)和部门还积极通过政务公开栏、电子信息屏、报刊、广播、电视等渠道公开信息。2011年,设立公开查阅点2个,公开查阅点查阅数1720人(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为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县在完善各项制度,规范工作程序的同时,制定并下发了依申请公开制度,要求各部门必须免费提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服务,并积极创造条件,为依申请人减免材料复印等费用,把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县行政目标管理,建立相应的激励惩罚机制,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日常监督检查和网站评议工作。通过强有力的工作措施,全县形成了比、学、赶、超的工作氛围,工作程序得到了进一步规范,《条例》实施以来未发生依申请公开,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信息公开举报、投诉率均为0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县各部门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除可以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外,未收取其他费用。收费标准按相关规定执行。2011年,丘北县档案局查阅中心面向社会提供利用档案680卷次,其中涉及收费345卷次,共收查阅费8625元整。

    五、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我县各部门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了投诉电话和建议咨询栏目,设有专人负责查询接收公众的投诉。2011年没有发生针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事项。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自《条例》实施以来,我县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切实加强对各乡(镇)、部门的领导,努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保障了公民、法人和社会组织的知情权。回顾一年来的工作,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体现在:

(一)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化建设水平有待加强。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有待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审核能力有待改善。

(三)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与政府门户网站不能进行有效的整合,大部分相关的内容需要在两个平台同时发布,增加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量,极大地降低了信息公开效率。

四)全省统一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极不稳定,很多时候无法登录,导致应主动公开的信息不能及时进行公开。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深入全面,主动公开工作的常态化有待进一步加强。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县将采取积极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一)积极与上级部门沟通联系,请求资源和技术方面的支持。

(二)加大对全县各单位操作人员的培训力度,加强学习与交流,提高业务水平。

(三)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加强人力,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开展。

(四)严格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在强化信息的时效性和工作规范化等方面下工夫,进一步加强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五)加大对《条例》的宣传,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充实完善各信息公开平台的内容,提高访问率。

丘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二年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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