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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政务公开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4-7-24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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丘政复〔2014〕1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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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丘北县国土资源局关于公布丘北县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数据成果的请示》(丘国土资请〔2014〕71号 )收悉。经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公布县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数据成果。 二、请县国土资源局加强与县统计局的沟通衔接,按程序做好公布工作。
丘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7月24日
丘 北 县 国 土 资 源 局 丘 北 县 统 计 局 关于丘北县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 主要数据成果的公报 国务院决定,自2007年7月1日起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以下简称“二次调查”),并以200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汇总二次调查数据。二次调查是新中国成立以来首次采用统一的土地利用分类国家标准、首次采用“三下两上”政府组织模式、首次采用覆盖全国遥感影像调查底图的调查,实现了图、数、实地一致。我县采用国家统一的分类标准、组织模式和调查底图,同步开展了二次调查工作,全面查清了全县土地利用现状,掌握了各类土地资源家底。 现将丘北县二次调查主要数据成果公布如下: 一、全县主要地类数据 全县土地总面积503800.05公顷(5038.0005平方公里),各地类数据如下: 耕地:121320.44公顷 园地:1878.65公顷 林地:280342.47公顷 草地:4383.70 公顷 城镇村及工矿用地:6552.00公顷 交通运输用地:4999.45公顷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4357.50公顷 其他土地:79965.84公顷 二、全县坝子分布及坝区主要地类数据 在二次调查的基础上,省二次调查办统一组织,采取“两上两下”的工作方式,对全县大于1平方公里坝子范围界线及地类进行了核定。丘北县大于1平方公里坝子52个,海拔均在2500米以下,面积51974.15公顷,其中耕地31034.78公顷、园地823.77公顷、林地6520.42公顷、草地682.28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3159.55公顷、交通运输用地1017.02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2227.61公顷、其他土地6508.72公顷。 三、全县土地面积分布及耕地分布与质量状况 (一)土地面积分布 全县土地面积按乡(镇)划分,锦屏镇28732.94公顷,占5.70%;曰者镇32621.72公顷,占6.48%;双龙营镇63534.86公顷,占12.61%;八道哨乡23620.07公顷,占4.69%;天星乡38379.1公顷,占7.62%;平寨乡36128.86公顷,占7.17%;树皮乡59430.91公顷,占11.80%;腻脚乡42247.6公顷,占8.39%;新店乡44758.95公顷,占8.89%,舍得乡30293.1公顷,占6.01%;官寨乡52605.66公顷,占10.44%;温浏乡51446.28公顷,占10.20%。 (二)耕地分布 全县耕地按乡( 镇)划分,锦屏镇7918.76公顷,占6.53%;曰者镇8848.76公顷,占7.29%;双龙营镇17756.94公顷,占14.64%;八道哨乡7743.96公顷,占6.38%;天星乡10857.57公顷,占8.95%;平寨乡6441.93公顷,占5.31%;树皮乡21901.34公顷,占18.05%;腻脚乡12318.15公顷,占10.15%;新店乡6275.07公顷,占5.17%;舍得乡4261.97公顷,占3.51%;官寨乡7844.2公顷,占6.47%;温浏乡9151.79公顷,占7.55%。 (三)耕地质量 全县耕地按坡度划分,2度以下耕地18413.93公顷,占15.18%;2—6度耕地13080.92公顷,占10.78%;6—15度耕地47433.00公顷,占39.10%;15—25度耕地24329.95公顷,占20.05 %;25度以上耕地18062.64公顷,占14.89%,主要分布情况(见下表)。 全县25度以上坡耕地面积
四、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坚决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和粮食安全底线,确保我县实有耕地数量基本稳定。 二次调查数据显示,2009年全县耕地1819806.60亩,比1996年一次调查的耕地1446142.9亩多出了373663.7亩,比基于一次调查逐年变更到2008年的耕地1429435.4亩多出了390371.2亩,耕地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农民自行将部分适宜农作物生长地的草山和灌木林改成耕地;二是由于调查标准、技术方法的改进和对土地的开发、复垦、整理、土地结构调整等因素影响增加耕地;三是部分村民毁林开荒,增加耕地。 从耕地质量看,全县耕地中有旱地108027.95公顷,占耕地比例高达89.04%,水浇地1164.24公顷,占0.97%,水田12128.25公顷,仅占全县耕地的9.99%。在耕地中,有25度以上劣质坡耕地18062.64公顷,占全县耕地面积的14.89%。耕地中有相当部分需要根据国家退耕还林、还草和耕地休养生息的总体方案作逐步调整;有相当数量的耕地,地块破碎、耕作层浅,耕种难度大;还有一定数量的耕地因地质洪涝灾害造成地表土层破坏,难以恢复耕种。 从人均耕地看,全县人均耕地3.91亩,较1996年一次调查时的3.53亩有所上升,高于全州人均耕地2.96亩,高于省人均耕地2.05亩,高于全国人均耕地1.52亩,约高于世界人均耕地3.38亩。 综合考虑全县现有耕地数量、质量和人口增长、发展用地需求等因素,我县耕地保护形势仍十分严峻。耕地质量总体不高、耕地后备资源不足的基本县情没有改变。同时,建设用地增加虽与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相适应,但部分地方建设用地格局失衡、利用粗放、效率不高,建设用地供需矛盾仍突出。因此,必须毫不动摇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在严格控制增量土地的同时,进一步加大盘活存量土地的力度,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五、相关政策说明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县级有关部门编制规划和计划时充分共享应用二次调查成果数据,切实发挥调查成果的基础性作用,充分发挥二次调查数据平台作用,推动二次调查成果广泛应用。 二次调查成果公布后,相关支农惠农政策,不因地类变化而改变。
丘北县国土资源局 丘北县统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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