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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政务公开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5-1-19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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丘政发〔2015〕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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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省州驻丘单位: 因人事变动,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县人民政府部分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调整如下: 张 帅(县委常委、副县长):负责人事、政策研究、农业和科学技术、林业、水务、扶贫、政务服务、烟草产业、森林公安、统筹城乡发展等工作,协助县长分管监察、审计、财政“一事一议”奖补和农业综合开发工作。 分管县政府办、县行政学校、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含畜牧局、乡镇企业管理局)、县林业局(含县防火办)、县水务局(含移民局、防汛抗旱办)、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县小汽车定编办、县法制办、县扶贫办、县森林公安局、县烟办。 联系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纪委办、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科协、县气象局、县烟草公司(烟草专卖局)。 李 春(副县长):负责教育、财税金融、劳动和社会保障、文广体、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食品药品监督、供销、盐务、档案、红十字会等工作。 分管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含国有资产管理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局、县卫生局、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县食药监局、县供销社、县档案局、县红十字会、县侨务办、县外事办、县金融办。 联系县史志办、县文联、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邮政局、县人行、县建行、县农行、县农发行、县信用联社、县邮储银行、县产险公司、县寿险公司、县电信公司、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新华书店、广电网络丘北分公司。 陈 宏(副县长):负责发展改革、民族宗教、环境保护、交通运输、统计、安全生产、粮食、铁路和机场筹建等工作。 分管县发展改革局、县民族宗教局、县环境保护局、县交通运输局、县统计局、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含安委办)、县粮食局、县铁路筹建领导小组办公室(含机场办)、县普者黑火车站物流园区建设协调办。 联系县道路运输管理局、县路政大队、县养护段、县运输公司。 其余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分工不变,请各乡(镇)、各部门按此分工联系工作。 丘北县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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